20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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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0年代初,浙东某山村的童养媳竺春花(谢芳)因不堪虐待逃入某个越剧戏班,与教戏师傅的女儿邢月红(曹银娣)结为姐妹。不久,攻旦的春花和习生的月红双双成为戏班台柱。戏班在绍兴演出时,当地豪绅企图凌辱月红,为掩护她,春花被人绑在桥头示众,邢师傅也被打致死,临终前,邢师傅嘱附两人要“认认真真唱戏,清清白白做人”。戏班到上海后很快唱红,戏院唐经理想借上演淫秽剧目捞取更多银子,被春花严词拒绝,但月红却贪慕虚荣堕落成为唐经理的玩物,姐妹因此反目,但两人的情分并没到此终结。。这是发生在48小时之内的有关一起行贿案的故事,通过检察官郑十一和少年时代好友袁向东的兄弟情感纠葛的展现,从侧面刻画了一名基层反贪干警的常态生活和执法理念。
这个故事,讲述的是兄弟俩的故事。不是亲兄弟,是老同学老朋友。 小时候,俩人还挺好。长大后,因为社会地位不同,关系就变得微妙了。可能就这样微妙而冷淡下去了。但是,由于一个案件,俩人联系在了一起。一个是嫌疑人,一个,是检察官。所以,这个戏,也是一部检察系统题材的戏。 案件,很简单,也不重大。这个嫌疑人,也只是一个证人。但是,因为我们这个检察官太年轻,工作的方法和态度都有些问题,所以,取证调查工作就一波三折。而最终解决这些波折的,就是检察官自身的成长。当他真的开始了“以人为本”的践行,一切都顺利了。 故事简单,也独特,是一部轻松独特的当代戏。拍摄地点确定在南方边陲小城,风光秀丽。所以,清新、漂亮、独特,就成了这个戏的风格。最终,证人哥哥,走上了法庭,做证。检察官弟弟,看着他,欣慰不已。二人展露微笑。兄弟情,这次,以法律的名义,再次生辉。而法律,这次,则以兄弟情的面目,呈现了“以人为本”的美丽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