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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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1957年同名黑白电影改编而成的电影。名气不大,口碑也不如旧版。在1957年由悉尼.卢曼特执导的《十二怒汉》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作,本片则是由威廉.弗里德金重新拍摄的电视版,由杰克.莱蒙取代亨利.方达演男主角,其他合演者包括金像奖影帝乔治.C.斯科特。 该片描述一名纽约青年被控杀父,将被判处一级谋杀的死刑。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,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,坚持已见提出异议,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,终于为这一宗几乎已成冤案的判决平反。全片大部分时间处于狭窄的房间内进行,但凭精彩的对白和演出,仍能创造出紧扣观众的剧力。。《妈妈要我出嫁》根据刘真的小说《春大姐》改编。李玉春不仅能干、漂亮而且倔强。她所在的北村互助组与南村合作社土地相连。在生产中,玉春与南村合作社的刘明华相识。明华朴实、热情,玉春逐渐喜欢上了他。在一次风雨中,玉春的牛车陷进河里,正在为难时明华赶来,帮她推车上岸,并将自己的草帽给玉春戴上,自己则淋雨回家了。玉春知道明华家境不好,就背着娘做鞋送给明华。明华娘知道此事,也觉得玉春是个好姑娘。玉春娘一心想给女儿找个富裕婆家。王大娘带玉春娘到赵九喜家相亲。一看赵家的家业富足,再看九喜不仅能写会算还会做买卖,玉春娘非常满意。谁知九喜来送财礼时,玉春竟生气地走了。玉春好友秀芳责备她不该将她和明华的事瞒着娘。当天深夜,玉春把自己和明华的事告诉了娘,玉春娘认为女儿违背自己的意愿,爱上一个穷光蛋,非常生气。第二天,逼女儿和她去骡马大会买嫁妆。玉春和明华相遇,可没机会说话。互助组的小宝、二梅帮玉春离开了娘,跑到果树园和明华见了面。玉春把娘逼她嫁九喜的事告诉明华,并向明华表明非他不嫁的态度。他俩的事在北村传开了,王大娘唆使玉春娘赶紧把玉春嫁到赵家去。秀芳叫玉春找明华想办法。秀芳、小宝、二梅也劝玉春娘答应女儿的婚事。玉春带着政府发的结婚证回来了,玉春娘又急又气,打了玉春,把她赶出家门。玉春看娘这样狠心,跑去找明华。正在地里干活的社员听后,对玉春娘非常气愤,一致主张帮助明华和玉春办喜事。大家伸出热情的手,把明华家收拾得焕然一新。秀芳送来北村青年们送给玉春的礼物和自己做的一对枕头,玉春很感动。南村社长决定亲自去做玉春娘的思想工作。自女儿走后,玉春娘非常伤心和懊悔,经过秀芳的多次劝说,渐渐觉得女儿没有错。明华和玉春结婚的日子到了,南村的社员陪着新郎、新娘去迎接玉春娘来参加婚礼。玉春娘看到婚礼是那样热闹,南村社员是那样热情,又高兴又惭愧地将一件最漂亮的花衣给女儿穿上,又把积存好久的嫁妆也拿了出来。全村的人都在为明华和玉春这对新人祝福。。